建立相互合作的新型师生关系
[2013-11-25] 作者: 来源: 点击:19272

    教师应以一种什么样的身份与学生交往才更合理,师生之间应建立起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才能使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得更加有效,这一直是教育工作者们所关心的问题。
    教师是一个很不好把握的角色。教师与学生在诸多方面的差别决定了师生之间既不能以纯粹成人化的方式来交往,也不能以纯粹儿童化的方式来交往。在师生交往中,如果把握不好,往往会走入两个误区:
    一是认为教师是教育教学的领导者,拥有着优势地位和绝对权威,从而人为地造成了一种不平等。这会让学生产生一种错觉:我是在为老师学习。进而认为教师才是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唯一受益者。这种错觉将最终导致学生丧失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认为学习是学生自己的事,学生理应认识到这一点,教师的作用只是稍加引导而已。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学生在受教育阶段不可能充分具备独立学习的意识和能力,而培养这种意识和能力正是教师的一个重要任务。这种认识过分淡化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同样是不可取的。
    这两种错误认识往往令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在师生之间的交往中,我认为教师不妨扮演学生的合作者这一角色。在学校里,教师和学生之间的确存在着一个分工合作的关系。学生通过教师的教育和引导进行着一种有序有效的学习活动;教师通过学生的学习来开展教育教学的实践活动,实现教育教学的预期目的。在较大的范围内,教师与学生有着共同的目标。而建立这种相互合作的新型师生关系将会对教育教学工作产生十分积极的意义。
    首先,相互合作的师生关系体现了师生交往中尊重平等的原则。师生交往是一种特殊的人际沟通,交往的双方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体现在年龄、知识、经验、语言、思维方式、心理特点等诸多方面,这就决定了师生之间地位的不等同。但事实证明,学生并不喜欢教师以监护者或领导者的身份同他们进行交往,而是喜欢那种默契、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以合作者的身份同学生进行交往会令学生对教师备感亲切,感到自己的平等地位得到了认可,从而消除交往中因戒备等因素而产生的障碍。在这种状态下,教师更容易与学生沟通。
    其次,以合作者的身份同学生交往会令学生感到教师与自己在为着共同的目标而奋斗。长期以来多数学生心目中都认为教师的任务是教书,学生的任务是学习,这两者是相互独立的,因而在接受知识的活动中显得较为被动。而当一些学生由于种种原因完不成学习任务而受到教师的批评时,又很可能将师生关系理解为一种对立关系,从而给师生交往造成极大的障碍。“道不同不相为谋”,如果学生认为自己同教师没有共同的奋斗目标,那么他们是不会积极主动的同教师进行沟通与配合的。而一旦教师以合作者的身份出现在学生面前,告诉他们,获取知识、加强修养是整个集体共同的目标,集体中的每一位成员包括教师在内,都应该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奋斗,那么学生们的主观能动性将会得到极大地激发,对学习的认识也会发生质的改变。学习将不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项事业。同作为成年人的教师一起来完成这项事业,从某种程度上也满足了青少年对于成熟的一种渴望。
    建立相互合作的师生关系并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一个形成的过程。在这个形成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我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倡导一种“配合意识”。既然是一个合作的群体,就一定需要成员之间的相互配合。大到一个社会,小到一个球队,“配合”二字是无处不在的。师生群体既具有同其他合作群体共同的地方,同时也具有自己的个性。由于教师处于施教者的地位,所以以往的师生交往大多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按时按量完成作业等等这些固然是学生配合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必要表现形式,但单方面的达到要求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配合”。“配合”是双的,所以在倡导学生增强配合意识的同时,教师更应该去配合学生。教师增强配合意识的关键在于主动去捕捉学生对教学的反馈信息,进而判断自己的教学活动是否合理有效。比如力求将教学语言设计的易于理解,在教学过程中时刻关注学生的状态以便对教学活动进行及时的调整,对不同等次的学生采取相应的施教策略,适时的对学生进行点拨引导以达到师生共解知识之谜的和谐意境等等。如果师生双方都具备了较强的配合意识,那么师生交往必然是和谐与高效的。
    其次,建立一种“契约机制”。合作的群体内部必须拥有一个共同制定并共同遵守的契约。现在的绝大多数班集体都制定了一份较为细致的班级公约,不少班级在公约的制定和实行上还体现了较大程度的民主。但绝大多数公约中的条款只是针对学生,而并未涉及教师。因此,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群体的契约。教师作为合作群体的成员之一,理应纳入这种“契约机制”。试想一下,不允许学生迟到,可教师却常常迟到;不允许学生在课堂上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可教师却中断讲课去听电话;要求学生每天把教室打扫干净,可教师却从不拿起扫帚给学生做个榜样……如此这般怎能建立起相互合作的师生关系?所以,应将教师的行为规范纳入契约,以体现平等的原则。
    最后,合理运用惩戒手段。合作群体中的各个成员难免会有过失行为,尤其是学生正处在世界观和人生观形成的重要阶段,所以对过失行为进行纠正就显得十分必要。适当合理的惩罚可以促使学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以减少过失行为的发生。但需要注意的是,惩戒的方式应由合作群体中的所有成员共同确定,而不能由教师或班干部任意选择。惩戒的方式一旦确立,全体成员应共同认可,并在满足条件时接受惩戒。在这里我依然想强调一下,这种惩戒对于教师同样有效。我曾经有一次上课迟到了,依照约定,我接受了打扫教室的惩戒方式。从学生们的反应来看,这一做法起到的作用是积极的,学生们都更加重视对于班级公约的遵守了。
    建立相互合作的新型师生关系将会使师生之间的教学交往更加平等、默契、和谐,更容易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更大限度的提高教学活动的效率,更好的实现教学相长。而要想真正建立起这种合作型的师生关系,教师角色的转变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教师能够放弃自己的权威地位,同学生一起融入合作群体当中,真正做到平等和民主。只有教师首先完成角色的转变,这种新型师生关系的建立才会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