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三中资助管理中心先进事迹简介
[2012-12-07] 作者: 来源: 点击:14941

    为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顺利实施,使贫困生资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运作,襄阳三中根据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的要求,于 2010 年10月正式组建成立了襄阳三中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牵头管理和具体落实学生资助工作的各项事务。襄阳三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为核心,从大局出发,从一件件小事做起,认真履行学生资助管理职责,用爱心成就爱心事业,用真情铸就资助人生,赢得了学生及家长好评,为促进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和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学校成立了以段银桥校长任组长,曹威副校长任副组长,陶莉、梁智杰、孙爱勇、杨胜安及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教处。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调查、评审、公示、报批、发放、监管。各年级以班主任为主进行初审、上报年级,再由年级审核后上报学校,形成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层层的运转体系,为整过资助工作的务实真实、有序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客观公正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关键环节,是保证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普通高中国家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按照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教师调查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各班主任各司其责;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各班主任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初审工作。其次,合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认定标准设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
    二是要严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要求班主任老师在一周内通过班会、调查、家访等形式,摸清学生的家庭生活经济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资助建议,上报年级组汇总本年级受助学生;然后再报政教处,政教处对全校待资助学生情况进行汇总,2011-2012学年全校共认定381名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深入细致,科学管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管理和资料上报工作。
    一是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该档案包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在校期间的受助情况、初步实现了学生资助工作系统化动态管理。
    二是按要求上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根据市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及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生各项资助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并按市资助中心要求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生数据上报市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各项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
四、切实做好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
    根据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我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开展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克服种种困难,及时完成了国家助学金审评上报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相应的帮扶。我校共评审、发放普高贫困生资助学金,共计资助381人,资助金额29万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资助中心全体同志将更加坚定信心、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将在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的领导下继续努力,认真落实好每项资助政策,不断开拓我省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为贫困学生撑起一块希望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