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廉政要选准制度建设的主攻方向
[2012-10-11] 作者: 来源: 点击:14520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涉及到反腐倡廉建设各个方面。要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必须突出重点,选准主攻方向。 

   一是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制度建设。要针对当前腐败方式更加隐蔽化、期权化、复杂化的新特征,一方面修订、补充和完善已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另一方面结合实际制定新的纪律规定。要从自律方面入手,健全完善廉政责任、廉政承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规定;从他律方面入手,研究制定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配套措施,健全完善诫勉谈话、询问和质询、廉政考评、述职述廉等制度。当前,特别要研究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微观经济活动,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问题,明确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严禁党员干部收受礼金、红包及有价证券,严禁为亲属和利益关系人谋取非法利益。要探索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内容。要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的管理。
   二是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制度建设。要紧紧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完善权力结构,规范权力运行。围绕权力配置加强制度建设,要找准公共权力运行中腐败的易发多发点,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和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制定和完善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从制度上对权力进行分解制约。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权力以及关键部位和环节人员手中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实行流程制约,对权力行使依据、程序等进行优化,限制自由裁量空间;实行问责制约,细化完善有关问责的具体途径和问责内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执纪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围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阳光政务,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运作,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建立重大事项票决制、公示制,实行公共部门财政支出公开透明制度和审计结果社会公告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围绕监督对象加强制度建设,重点探索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行使权力进行有效监督的制度,推行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向纪委全会述廉制度。进一步健全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
   三是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当前,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政府投资等领域和环节,容易滋生腐败。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不同领域的行业特点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对城市规划中的经营性用地应一律实行公开招标和拍卖,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范围。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方面的制度,建立防范围标、串标,特别是贿标问题的有效机制,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搞暗箱操作。
   四是围绕维护群众权利和利益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纠建并举,在治理突出问题的同时,制定相应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四级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配套制度,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多的便利。进一步制定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对开展经常性的访民情、解民难活动从制度上予以明确,推动机关转变职能、干部转变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