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三中教职工岗位廉政教育实施方案
[2012-10-11] 作者: 来源: 点击:14824

     为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市纪委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公职人员中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的实施意见》(襄纪文﹝2010﹞8号)要求,为有效扎实推进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是深化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得力举措,是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教育模式新突破的重要途径,是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建设积极性、实现自觉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通过开展这项活动,可以有效提高我校教职工的廉洁意识、养成廉洁习惯,为襄樊教育和三中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思想保证。

    二、工作目标

    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及市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巩固成果,形成制度,养成习惯,力争使全校教职工知晓岗位廉政行为规范,把岗位廉政的要求变成行为习惯的养成,提高重点岗位人员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切实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以实际行动服务于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教育对象

    全校职教职工,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四、基本原则

    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突出针对性。使教育的对象从群体走向个体,从处室、科深入到具体岗位,更加体现不同岗位的特色要求。

    (二)坚持贴近性。使教育的内容从抽象走向具体,从单向灌输、被动接受转向主动参与、互动交流,更加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

    (三)形成系统性。使廉政教育从零散走向系统,从阶段性教育转向经常性教育,逐步形成涵盖所有岗位的立体化、系统化教育体系。

    (四)体现规范性。把岗位廉政教育作为任职者的必修课,纳入教职工、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融入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廉政教育的刚性要求。

     五、工作任务

     (一)明确岗位职责。各处室要根据自身实际,结合工作特点,从行政职务、业务类型、工作职责等方面入手,对本科室所有工作岗位进行分类,形成完整的岗位目录,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明晰权力边界。

    (二)查找岗位风险。针对不同的岗位,开展自查、互相查和面向管理服务对象等征求意见等多种途径,查找每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具体事项、环节、流程等)。

    (三)明确教育内容。根据查找出来的岗位廉政风险点,从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勤政廉政和依法行政、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权力观事业观和利益观、岗位廉政行为规范相关的制度要求、最容易产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事项环节、教职工思想上的模糊认识等方面入手,确定和细化每个岗位的教育内容,并随着工作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不断进行修订完善。

    (四)开展教育活动。选择有效的教育载体,如开通网上学习平台、制作教育片、举办知识竞答和案例讲座、树立勤廉典型、廉政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方式,让教育系统每一位教职工都能了解自身的岗位廉政风险,熟知行为规范,牢记工作纪律。

    六、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为了扎实在全校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工作,成立襄樊三中教职工岗位廉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襄樊三中党委书记、校长李明凯同志任组长、校纪委书记陈斌同志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校纪委),陈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岗位廉政教育工作检查督办等事项。各处室科要把开展岗位廉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明确教育活动的参加对象、方法步骤、时间、要求等,做好人员落实、组织落实、工作落实。

    (二)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实际效果。要把岗位廉政教育与各处室业务工作、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减少或降低教职工的岗位廉政风险;与对教职工的管理、监督等工作紧密结合,与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结合起来,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与师德师风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宣教月活动结合起来,为岗位廉政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文化氛围。

    (三)建立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健全机制制度,把岗位廉政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力求做到公共权力行使到哪里,岗位廉政教育就延伸到哪里;贯穿于公职人员上岗、选拔、任用、晋职、晋级的全过程,作为任前考核、上岗培训等必修内容,使岗位廉政教育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

    (四)要结合廉政文化建设和全省第十一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搞好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要注意总结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引导和推动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对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个人将上报校党委予以表彰。

 

 

                                            襄樊三中

                                         201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