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3年2月27早上6:15分,老河口一小学在进行早锻炼集合时,发生楼梯拥挤事故,造成多名学生踩踏伤亡的严重事件。这起惨痛事件的发生,教训十分深刻,暴露出少数学校安全意识依然淡薄,安全责任不落实。为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各地、各学校要从这次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对学校安全要常抓不懈,制定严密的安全制度和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狠抓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各地、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立即进行一次学生安全专题教育,使广大师生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学校管理,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各地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幼儿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各项要求,确保学校教学设施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生通道和楼梯数量少、学生多的学校要采取分班下课、有序错峰等方式,保证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特别是一些仍然存在大班额的学校,更要加强管理、加强疏导,切实防止踩踏事件发生。
四、要切实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尤其是早锻炼、课间操和晚自习时,学校必须安排好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工作人员要切实到岗尽责,认真组织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安排管理人员和教师值班、巡查,决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五、要紧急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逐一对学校楼道、楼梯间设施进行专门检查,逐一对食堂、厕所、宿舍等易发生事故的地点进行重点排查,逐一对学校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的制订情况及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六、要畅通信息报送工作。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确保信息畅通。如因迟报、瞒报、漏报造成工作被动,事态扩大,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将依法追究相关学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
襄阳市教育局
2013年2月27日